你好,2023年11月份偃师区国税局通知说,我的2020年度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异常,在国税局电脑系统上查不到我爱人彭巧玲大病医疗信息,让提供彭巧玲2020年度大病医疗住院交费发票及医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年度累计信息,彭巧玲因乳腺癌转移2023年7月份病世,2023年12月份这些资料都提供给国税局有关部门人员,并且上传到手机个税APP上。
2024年2月份偃师区国税局又通知我说,因为国税局电脑系统升级,还是查不到彭巧玲大病医疗信息,让我补交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请问因为国税局内部电脑系统升级查不到纳税人信息,而不采用纳税人实际大病住院交费发票及医保局提供的当事人个人年度大病累计信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我爱人彭巧玲2020年度大病医疗情况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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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国税局这样解决问题合适吗,这样一家独大,霸王条款,不采用实际证据乱作为的工作方法合适吗?因民声网上传图片只能三张,我爱人住院交费发票11张,我先上传三张,请领导解决我的实际问题,谢谢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3-11 15:49:08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相关单位已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您称问题已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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