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处居民小区发生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很大。教训深刻而惨痛。奥体花城小区是2005年左右开发的,目前已是老旧小区,小区没有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走地面道路进入地下或地上停车场。从A区二号门(五环街东门)沿着地面道路一路往西到A区和B区之间的消防门(五环街正对路南的消防队那个门)之间,路南北两侧有6栋左右的居民楼,这条地面道路上,汽车需东西双向通行,也是发生火灾时消防车必经之路。但目前,这条机动车道路上,单侧(路南侧)被物业公司安装了电动车充电杆两处。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还有个别汽车停满了道路一侧,导致本来就不宽敞的道路被堵塞了二分之一。导致双向汽车错车很困难,影响出行。另外一旦道路两侧楼房发生火灾,体积更大的消防车难以通行,给两侧居民带来安全隐患。根据洛阳市刚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第三条、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或在建筑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建议:拆除该条机动车道上的充电桩,保障路面畅通。奥体花城有几个大的广场,可以在广场周边设置电动车充电杆(充电桩),或者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充电桩。由物业公司在小区统一设置一个“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收集点”,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每天把该段道路上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拉到该车辆收集点,几轮“个人违停-物业拉入收集点-个人只好到收集点找车”,反复几次后,个人会改正,毕竟每天都去找车是个麻烦的事,时间久了,自然就会规范停车,因为个人也怕麻烦。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消除安全隐患。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3-13 10:36:09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奥体花城小区一期因建成时间较早,仅规划了一个电动车棚,位于小区最东侧围墙处。因近年来电动车不断增多,前期设置的充电桩数量远远达不到业主使用要求,期间出现了业主私拉电线充电、上楼入户充电等不安全现象,为有效控制上述不安全因素,奥体花城物业经过筛选后选择离楼体位置较远的路面区域安装部分路面充电桩。诉求人提出在小区广场周边设置电动车充电桩,但因小区居住人口较多,活动广场不充足,加之小区广场平时小孩、老人较多,故在广场安装充电桩也会存在安全问题。我办工作人员已告知奥体花城物业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及对违停车辆的治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洛龙区古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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