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3-11 13:53: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我们于2024年2月28日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五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向明安驾校负责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驾校于2024年3月7日强整改完毕。但该驾校逾期整改不合格,我们再次于2024年3月13日对该驾校予以通报批评。 感谢您对孟津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3月1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