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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无故无正当理由不给办理营业执照及餐饮经营许可证

    长安路五号街坊22楼104商铺在转让时去长安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正常手续,办理业务人员说楼上居民不同意做餐饮,不给我们正常办理营业执照及卫生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局让去找环保局环保局也不给是给我们发证的机关单位(有过环保局监测属于合格范围),我们之前合法经济6年多时间没有出现过任何投诉,环境监测也是合格的,面馆没有任何油烟,都是在合法经营店面。他们不能以这种没有证据乱投诉的理由,不给我们办理正常手续。

    网友1383515 2023-11-27 评论0 浏览680 编号 20231127122104721 [涧西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11-28 09:57: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诉求人承租“五号街坊22栋楼下”的店铺,房东认为此处办理餐饮店有扰民污染等情况,涉及到我局办理的食品许可证。我所工作人员告知该房东,建议房东与诉求人沟通协商此事,避免产生一系列诉求事件;与房东一起前来办理证照的经营者(诉求人)我所工作人员当场指导办理流程并告知咨询方式,告知其提交申请。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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