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9-20 09:36: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叫牛鑫,其反映于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洛阳中德盛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36326元未发。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牛鑫的投诉事项已超劳动保障监察时效。诉求人应按照洛阳中德盛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出具工资欠条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作人员将上述情况告知诉求人,对方表示知晓。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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