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10国道大洼村段,道路紧贴,全天候噪音严重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条例,为了保证沿线地区的声环境符合国标GB3096-93中的相应要求,消除或减缓车辆交通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产生的噪声危害,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将噪音降低到合理的范围之内。
1993年出台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每一类区域的噪声要求为:
第一类区域: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白天50dB,晚上40dB;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严格执行此类标准5dB。
第二类区域: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55dB,晚上45dB。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此类标准。
第三类区域: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天60dB,晚上50dB。
第四类区域:工业区。白天65dB,晚上55dB。
第五类区域: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噪声限值也执行此类标准。白天70dB,晚上55dB。
以上为国家相关规定,请相关部门重视并给与处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7-17 09:01:19
网友您好!消除或减缓车辆交通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产生的噪声危害,建议您向主管单位环保部门反映。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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