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4-28 16:00: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物业联系及现场核实,该垃圾站为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原位置位于小区10号楼旁(正对小区西大门),物业综合考虑创城要求及提升整体环境等因素,结合小区现有条件,移至7号楼旁。但现场查看中发现,新装饰垃圾堆放站点存在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堆放的问题,生活垃圾的混入,如不及时清运,极易滋生细菌,且产生难闻气味。
根据《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时间进行堆放和清运,不得向户外抛洒,不得向垃圾道、下水道、通风孔、消防通道等倾倒。该小区设置装饰垃圾站,做为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符合装修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亦反馈,受小区公共场地空间狭小因素限制,结合小区现实条件,暂时设置该装修垃圾堆放点,同时为防止雨淋,采取搭建钢棚进行封闭管理的方式,待装修户数减少,后期将予以拆除。针对现场调查中发现的垃圾混合问题,我单位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清除混合垃圾物,同时加强日常装修、卫生管理,做到垃圾分类投放,禁止在该站点堆放生活厨余垃圾和各类易腐垃圾,确保无变质源、无异味、无害化;并定时清运装饰垃圾,杜绝垃圾外溢,保持堆放点规范、整洁,不影响环境质量。目前生活垃圾已清理,此处只临时存放装修建筑垃圾。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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