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08-31 15:48: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交通运输局调查反馈如下: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第九条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第二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新安县出租车于2019年8月由洛阳星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装北斗4G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现网友反映的GPS定位费,是出租车使用4G监控系统平台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使用费及设备维护费,收费标准为每月50元,全年600元,由洛阳星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人员收取,不存在出租车公司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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