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双证网约车车主,自费出资在洛阳市奔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购买一台新车用于从事网约车营运,奔利公司负责办理营运手续,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因为政策规定出租车网约车户名只能是公司,所以本人的营运证,行车证户名都是奔利公司,为此奔利公司和本人签了一份合作经营合同,主要内容就是奔利公司属于此车辆的名义所有人,本人属于实际所有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但此合同签订当日奔利公司以需要拿合同到运管局盖章备案为由,将本人应持有的那一份合同原件扣留,当时承诺是手续完善后会把我的一份给我,但至今天为止已将近一年,合同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肯给。公司说合同在运管局留档,运管局说从来没见过这种合同,也不需要这种合同办什么手续。但奔利公司还是说合同在运管局。想问一下,我的合同原件能拿到吗?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1-02-25 16:28:11
网民您好!据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反馈: 我单位没有任何网约车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在办理相关营运手续时只对业户办理,不需要合同留档,您所反映的问题超出我单位权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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