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取消4.5吨以下货车的双证,那以前已经办理的怎么取消,用不用注销营运证,去哪里注销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9-01-08 11:07:50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叫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暂按以下要求执行: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对于已配发的总质量为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业户需持身份证、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原件至红山运政大厅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员本人持从业资格证原件至市民之家交通局窗口办理注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