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别的事情当误了每年审从业资格证的机会,(也就是洛阳旅客从业资格证转为出租车专用资格证),现在本人想从事出租车营运,前几天去了运管处申请资格证的重申,得知有关人员回复不能重审,原因是过去曾经有与乘客发生过问题例如备案,现在的问题是怎样解决让我重审资格证从事出租营运证?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8-12-11 11:40:27
网民:您好!据运管局反馈,依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于2011年12月26日由交通运输部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必须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且对于持续从事出租行业营运的客运资格证驾驶员给予了充分的缓冲换证时间。您在此期间没有从事出租汽车行业营运,也没有按时按要求换证。因此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按规定必须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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