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宅基地归属问题,
我从小在王山村长大,今年都四十多了,一家四口都是王山村户口并且在王山村居住。前几年村里搬迁缺被告知我住了二十多年的宅基地不是我的,在别人名下,因为搬迁对宅基地有赔偿,所以对方不同意把宅基地归还给我。后来村委为了完成搬迁,主动出面调解,调解结果是让我放弃一切赔偿,自己掏钱买安置房。如果我不同意,连买房的权利都没有。
我不禁要问王山村委,国家法律规定,每户名下只能有一所宅基地,为什么那个人名下会有两所宅基地?我从小在王山长大,并且娶妻生子一家四口都有户口,我的宅基地在哪里,我的合法权利在哪里。这种拿我的居住权当交易,逼迫我放弃应得赔偿的做法合理还是合法,是不是强奸民意?这跟把人杀了还要逼对方签字同意有什么区别?
第二,扶贫款问题,
我们搬迁时说是上级给了70多万扶贫款,说这笔扶贫款给一期和二期搬迁的五十多户每户一万五千元。但是搬迁两年后,这笔本应该发给五十多户的款悄悄的发给了十几户,造成了村民强烈的不满,后来村委又说要把发出来的款收回去,
王山村委这种随意变更扶贫款用途,想发就发,想收就收的行为合理还是合法?本该发给五十多户的扶贫款为什么只发十几户?这里面有没有违法行为?
第三,村委会违约问题,
我的耕地地前几年在村委会签了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每年12月30日前给我付土地流转款,可是从2012年开始,都没有在约定的日期付款,也没有支付违约金,2017年的款到现在也是没有付,我在2018年2月8号找到村委第一书记讨要土地款和这几年的违约金。第一书记明确表态说,你去法院告,告了就会给你,我要问的是,村里这种做法违约没有?村里违约拒不支付违约金,我是不是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我的耕地?
第四,贫困户认定问题,
这些年国家加大的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每年都有各种补贴,我们村的贫困户每年都领好几次钱,但是这个贫困户是如何认定的,那就是个迷,今年村里发了挂历,我才看到国家有条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026元,我的家庭大孩子16,今年上高中没有收入。小孩子三岁多,上幼儿园,没有收入。媳妇体弱多病,每年吃的药都有好几斤(家里的各种药你们可以去看),在服装店打工,月收入才两千。我2017年三月份脚受重伤(有病历,可以查),现在不能干重活,出去打工收入低的可怜。到现在还欠七八万外债,我是不是贫困户,如果我不是,那么那些家里装修高档,身强力壮的人是如何成为贫困户。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2-14 15:55:05
网友您好:
关于自家宅基地补偿问题,因该户原宅基地产权登记人为其父亲,已按标准将相关补偿全部支付给其父,相关领款程序和证明符合程序,该问题属其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关于扶贫款问题,王山村两委均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扶贫款,如有疑问,可持相关材料到我办进行反映;关于土地流转收益问题,目前,王山村两委正在按程序与办事处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关于贫困户认定问题,该户购置有汽车,不符合认定为贫困户的条件;如有其他疑问,可到我办进行反映。感谢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龙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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