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嵩县 2017-09-13 09:26:14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情况,经调查了解如下:
2014年河南省进行了职称改革,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文件。我县2014年、2015年教师职务晋升的推荐上报工作都是严格按照此文件进行的,在此文件中并没有“城市教师调入农村任教,需工作三年后才能代表农村教师进行参评”的相关规定。
2015年11月初,我县按照市、县人事部门的要求,职评推荐上报工作已全部完成。11月中下旬才接到人事部门通知,要求从网上下载河南省职称处2015制定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进行学习。在此政策解读的第一部分“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第四条“促进均衡发展,倾斜基层和农村”第3小条有“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的人员,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人员须近3年以来在农村学校任教,取得的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的规定。2016年以来,我们即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在职评中发现有违规情况的,请向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66317782。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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