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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有社会上人员,在洛宁县易和苑小区,强行在本来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院子内,建停车位出售,小区业主前去阻挡,发生纠纷,这些人的行为,是明显的黑社会性质,请洛宁县政府给小区居民做主,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洛宁县 小区 强行 小区业主 车位 停车位 洛宁 做主 占地 阻挡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7-07-27 08:58:38
关于“有人在洛宁易和苑小区强行占地卖车位” 的回复如下: 接网友反映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察大队人员处理此事。结果如下: 经查阅已审批的规划方案,该小区规划有停车位。停车位出售问题,建议由物业管理部门处理。 洛宁县城乡规划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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