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4日下午14:40左右我女儿从洛阳火车站下了火车乘坐一辆绿色出租车回家,15:03到达洛南新区太康路长城花苑门口下车,购买的东西遗留在车辆的后备箱,由于又有乘客打车,在出租车开出十几米后发现少拿了东西,呼叫不应。到家后就打110寻求帮助,110受理后由派出所出警将我们带到市交警大队,我们凭开具的证明自行查看视频无果,我又打电话给出警民警,民警告知,他们也只能为我们出主意想办法,也不能帮我们找回东西。做为普通市民,我真不明白难道市民遇到了困难求助就是为了单纯的想办法,而不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吗?办法人人都会想,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找到,谁会麻烦相关部门?之后又打了出租车管理部门的电话,又被告知要拨打另外的电话并且说至于找不找的到全靠司机自觉性。现将此问题反映给百姓呼声,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一个正确的说法,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把它当作一个口号来喊。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7-06-27 17:55:30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没记住出租车牌号,遗失到出租车上的东西就无从可找吗”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因网民无法提供具体车辆号牌,市运管局出租科无法帮其具体查找,网民可通过公安交警部门调取乘车沿途监控录像,查找具体乘车号牌进行查找;市运管局出租科工作人员也将通知我市所有出租汽车企业进行寻找,若有驾驶员上缴将会及时告知网民。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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