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叫伍坡子,是《请救救我弟》编号 20170620090739612的当事人,官方回复存在欺上瞒下现象,漏洞百出,首先回复说了2011年村、镇给我弟申请了危房改造,试问一下领导一个年满17岁无父,无母的孤儿有这个能力吗?其二说我弟在外务有工作,是什么依据?其三说根据相关规定我弟不能分到扶贫房,不知道是什么规定?并且在当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官方下的结论!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6-21 18:24:3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铁门镇调查反馈如下:当事人弟弟伍家明系铁门镇薛村人,现年24岁,有完全劳动能力,在郑州务工,其父因纠纷被误伤致死,其母改嫁他人。伍家明18岁以前由民政部门按照孤儿待遇一直给予相应补助,现已毕业在郑州务工。关于反映房屋年久失修,不能居住的问题,经了解,2011年经薛村申请,镇村镇建设中心按照流程审核其符合危房条件可以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但因其一直未对房屋进行整修,因此无法享受危房改造资金。薛村贫困安置房的分配是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落实的,现在安置房已建成并分配,按照政策,伍家明不能分得贫困安置房。铁门镇已向当事人建议,若房屋危房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对其房屋进行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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