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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从洛玻办理了失业手续,领了2年的失业金,后来又重新就业,单位给交了失业保险金,请问我若干年后如果失业了,能否再次领取失业金?如果不能享受二次失业保险,是否现在就不用交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 保险金 领取 保险 给交 保障局 人力资源 请问 手续 办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27 09:43:52
网友你好: 重新就业,新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金。 感谢你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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