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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6号晚八时,车辆停于展览路广利街处,被不明身份人员(自称收费管理人员穿蓝色马褂)收费五元,当时对收费有异议,因没有发票略有争吵,随后在晚十时取车时发现车辆多处被人为划伤。请问对于没有工作证人员市民是否可以拒缴停车费?请问对于已交停车费车辆在此期间出现问题该有谁人负责?
收费 展览路 广利 停车费 车辆 停车 请问 拒缴 停于 取车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5-17 16:37:39
网友您好: 我市停车收费必须符合“五统一”规定,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都可拒绝交费,可当场拨打110或者我办电话63900089进行举报,车主停车时切记选择正规停车场停放车辆,缴费后切记索取发票,发票是车主维权的依据,如交费后车辆出现问题,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调取监控进行调查,我办将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结果帮助车主积极协商。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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