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2016年一条消息称,洛阳市将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我想问现在建立了吗?
本报讯(记者 张运昌)记者近日从洛阳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提升农村教学点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建立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
该《意见》指出,洛阳市将建立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对农村教师每月补助200元至300元,深山区教师每月补助300元至400元,教学点教师每月补助500元;探索建立对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等学科走教教师的经济补贴机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缓解教师配置的压力。
此外,《意见》还规定,职称评聘也将向乡村学校倾斜。对在农村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7-04-26 10:03:31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6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农村教学点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洛政(2016)22号),明确洛阳市将建立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对农村教师每月补助200元至300元,深山区教师每月补助300元至400元,教学点教师每月补助500元。目前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最高的已达800元/月﹒人。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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