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生完二胎两个月,村委会说三个月必须让上环,无法上环要到医院开证明否则自愿放弃村里一切福利,请问国家有强制规定必须选择上环作为避孕手段吗?不能自主选择吗?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7-04-25 09:37:19
网友您好: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洛阳市卫计委
已与诉求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