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7-04-26 09:59:16
网友您好:
针对网帖所反映的问题,我办现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予以解释答复:1、针对业主所提出的车辆在小区停放被损坏的问题,在《物业条例》中明确,物业企业并不承担小区业主人身、财物的保全义务,而是对公共秩序做好配合公安部门的防范义务;2、针对业主所提出的一辆面包车出入的问题,并怀疑是该面包车恶意造成其车辆损坏的,应向公安部门予以举报,并通过公安部门侦破后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并依据《民法通则》“罪责自负”的原则依法承担管理责任;3、针对业主提出物业企业对车辆出入登记中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我办已责成该物业企业加强小区车辆及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物业办
洛龙区物业办 2017-04-25 15:00:36
洛龙区物业办:针对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我办现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予以解释答复:1、针对业主所提出的车辆在小区停放被损坏的问题,在《物业条例》中明确,物业企业并不承担小区业主人身、财物的保全义务,而是对公共秩序做好配合公安部门的防范义务;2、针对业主所提出的一辆面包车出入的问题,并怀疑是该面包车恶意造成其车辆损坏的,应向公安部门予以举报,并通过公安部门侦破后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并依据《民法通则》“罪责自负”的原则依法承担管理责任;3、针对业主提出物业企业对车辆出入登记中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我办已责成该物业企业加强小区车辆及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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