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自从2014年11月24号跟村委会签订了这个土地合同,说是50岁以上没有土地的可凭此合同每年领取租凭费用,可是就领取两年就再也没有音讯了,合同生效日起应到2028年9月30至,为何现在就不发放了,所以想请有关部门出面解决此事,给老百姓一个交代。谢谢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7-03-17 14:27:17
经调查,诉求人为诸葛镇西吉村村民。1998年,农村自留地土地划分使用权时,西吉村将已出嫁女的部分去掉,但是有部分出嫁女在夫家并未分得土地。牵涉此情况的有9个人,这些人对此事不满,向村委会讨要说法,为了安抚群众,2014年,村委决定将属于集体资产租赁给薰衣草公司的土地租金补偿给他们,当时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2016年,清查村集体资产时,工作组认为村委做法不合理,对当时做出此决定的村干部通报批评,并且取消了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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