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涧西区中侨绿城小区三期2006年建成,开发公司一直不给业主办土地证,现在拿土地证抵押贷款,业主卖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过户 抵押 卖房子 贷款 涧西区 开发 规划局 绿城 不能 业主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03-15 10:31:06
网友您好,商品房需两证(土地证、房产证)齐全才可上市交易。如开发公司不申请土地分割的,不履行其义务的,购房人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开发公司不存在的,可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提出申请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好评数0
差评数0
网友556627 2017-03-20 10:57:50
你们国土资源局就没有监管不利的责任吗?有事就知道往老百姓身上推,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办事
顶+1 踩+1 回复
网友693926 2017-03-15 12:56:34
提出土地分割申请就能分割吗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