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新年好,我想检测药品的成分请问去哪里检测?费用多少?谢谢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2-03 09:59:53
网友您好: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药管注[2000]403号检品收检的规定, 对个人送检的药品一般不予收检。如果个人对市售药品有疑问,可以通过向所在市药监局稽查办公室举报,由市药监局委托药检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举报电话0379-63936110 。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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