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我们洛宁县2012年8月招聘的特岗教师,2015年8月转为正式。特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几个关于洛宁县教师工资的问题,望认真予以解答。
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上级部门给出的数据看(有截图),我们全年的工资总额已达到38686.8,月平均工资为3223.9。但实际上,我们每月实际打卡工资为1993.57(有截图),即便是加上乡村月补300元,公积金230,医保20.也仅为2543.57.那么每月还少的那680.33到哪里去了?
根据洛宁县教育局对有教师咨询工资问题的回复上看,2015年入编特岗教师没有执行绩效工资,不存在上半年未发放问题(有截图)。但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上级部门给出的数据看(有截图)2015年教师月绩效工资已多达1250元。请问,这样矛盾的现象该如何解释?
第三,教师工资明细问题。
我们的教师工资,每月只知道打了多少工资。具体自己的工资中都有哪些明细项目,我们是一无所知。就连工作好几年的老教师都不知道具体自己的工资是多少,以至于出现了工资“哪些被扣了不清楚,哪些是补发的也不清楚”的糊涂账和大笑话。
以上三个问题,事关我们一线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工作积极性,望洛阳市教育局认真解答。麻烦有劳,谢谢了。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6-12-13 09:11:04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洛宁县教育局调查,回复如下:
1.关于教师工资“被上涨”问题
经查2016年3月县人社局审批的调整工资标准花名册,该县2015年转正特岗教师,按国办发【2015】3号文精神调整工资标准后,其中小学二级教师的月工资额由2318.1元调整到2923.9元,月增资605.8元;中小学三级教师的月工资额由1995.5元调整到2574.1元,月增资578.6元。由于我县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至2014年10月以来所增工资没有落实到位,因此,目前发放到职工手中的工资仍为调整工资标准前且扣除了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数额,属全县共同存在的现象。从2017年元月起,该县职工2014年10月以来所增工资将正常发放,且欠发部分也会逐步得到解决。
2.关于绩效工资问题
该县2015年转正特岗教师调整工资标准后,其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小学二级教师的,月绩效工资为1250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857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75元;其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小学三级教师的,月绩效工资为1030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721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09元。按照该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发放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基本工资逐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工作结束后,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分档次进行发放。由于该县2015年转正特岗教师各单位暂未按此办法发放绩效工资,故教育局在前段时间答复部分教师咨询有关工资问题时,曾答复说该县2015年转正特岗教师没有执行绩效工资,而不是2015年转正的特岗教师没有绩效工资。
3.关于教师工资明细问题
针对教师反映的工资明细问题,教育局已于12月9日召开各乡镇人事专干会议,要求各单位及时向教师公开工资明细项目,宣传解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使广大教师及时了解有关工资政策和本人的工资明细。
洛阳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