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你们好!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读一下我的以下反映,并帮我们解决问题。
本人于2013年12月购买了辽宁路地下人防工程----秀水3号的商铺。当时销售人员说得很好,手续齐全,是人防办的项目,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且国安是大公司是以前的洛阳城建,签了合同之后很快就能拿到人防办出具的使用权证,如今快两年半了也没有拿到开发商承诺的人防办出具的使用权证,连正式的发票都没有,以前办业务的人员要么离职要么找不到人,甚至到按照合同签订的开发商地址都找不到国安置业的人员。3月14日向人防办一打听才知道他们的手续不全,工程还没有验收,且自2014年10开业至今没有取得消防合格证,营业执照等,在没有任何证件的同时他们现在还在营业和销售,我们不知道他们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追悔莫及,焦急万分,担心血本无归。当初我们考虑到是人防工程才买的,如今出了这样的事,真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在此我们恳请市领导帮我们解决:
1.开发商手续不全,且向我们隐瞒实情的情况下的销售是否合法?算不算欺诈?
2.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维权?市领导可否安排或指定哪个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谢谢!
洛阳一市民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6-03-21 09:09:41
网友,您好!建议您该问题向市人防办板块进行咨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