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郭建华,男,汉族,住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油赵村,身份证号:410381197202266556。 2013年4月13日下午六时左右,郭一博、郭全通、杨帅飞、杨克斌、郭爱丽、郭爱娟、郭爱玲、王尚仁等八个凶手有预谋的直闯我家,用铁棍、铁锨等凶器照我和妻子毛亚红痛下杀手,猛击头部及全身,把锨把打断当棍打,打着骂道:“谁叫你不选俺的人,打的就是你。”夫妻二人全被打昏倒地,门口院内到处是血,歹徒们又用铁棍将汽车砸坏,这伙歹徒残暴之极。郭建华被打头部外伤,左侧第七、八、九,三根肋骨骨折,肺部受损,呼吸影响,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法医鉴定为轻伤害。毛亚红被打头破血流,(有照片为证),时昏时迷。现在都在住院医疗中。这是一起明显的因选举观点不同的故意伤害报复案,凶案发生后,李村公安派出所曾出警,疑犯明确,但派出所总说调查调查再说,拖着不予处理,其中因素就是这帮凶手郭全通依仗着他表弟宋亚通是给镇长开小车,有镇长为靠山,仗势欺人,到处扬言“敢再告状我们还打,打了这个打那个。” 如此严重的破坏公私物故意伤害案件,如此嚣张村霸罪恶疑犯,公安机关想往家务纠纷上扯,一直推拖是违法的。我们夫妻和歹徒们早在两年前断绝了一切来往关系。歹徒们犯下的罪行必须按国法严惩!因有派出所及行政领导的关系,歹徒们至今仍逍遥法外。受害人只好向纪检委控诉冤情,请求上级领导严明党纪,从严执法,严惩罪犯,维护社会治安,为受害人申冤!
受害人:郭建华 毛亚红
2013年5月1日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3-05-03 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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