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3-01-23 10:37:06
你好!
国家从2005年起,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当年度年满60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和政策内双女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而做为实行计划生育主体的城镇居民却不能享受此政策,为了实现城乡利益导向政策的平衡,洛阳市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制定了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政策。
关于年龄的界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利益导向政策是对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的奖励,国家自1973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群众的生育行为一般是在40岁以前完成的,所以对于1973年当年大于40岁(即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群就未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如有疑问,请拨打洛阳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3330455咨询。感谢你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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