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到宜阳检察院找其公诉科科长理论我弟亢小伟案子,临别时,科长张三林恶狠狠地说:你再到处戳(反映问题)试试——言外之意,威胁我别再找他们的麻烦,否则,有我好果子吃。那架势,这哪像是人民公仆啊!活脱脱一副黑道老大的嘴脸,没问题,你心虚啥?
(1) 2月27日宜阳检察院在没有向我方出示受害人家属委托书且受害人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吴争辉(检察院起诉科工作人员)让我们把10万元现金交给了卢未长。(我们不懂法,难道你执法人员也不懂吗?)
(2) 双方同意打欠条而吴争辉不同意致使案子没能办结。
(3) 上次让给他钱这次不让给,只能说明他不应接我们的钱,上次打欠条你不同意结案,这次现金拿到了你还不同意,难道案件你可以随心所欲去办?
我们作为肇事方,当意识到赔款不应交给对方代理人的问题时,主动替被害人的残疾家属争取权益,可结果是,我们这样做不仅没替他们争取到本应由他们获得的10万元赔偿款,反而因为自己的做法阻碍了对方代理人非法霸占赔款的企图,内弟媳席东就在检察院的他果然神通广大,不但没让我弟的交通肇事案在宜阳检察院结案(当然得通过人民的检察院了),而且案子转到法院后也进行得让人匪夷所思:
(1)非法转案、接案,法院接到的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案件(既然检察院不让把其余的钱给卢未长就表明他无权拿我们的钱,那你检察院为啥不把10万追回再转案)
(2)民事赔偿有争议,为啥不让双方协商,而是武断由你法院决定 ?
(3)我交了两万给法院,你判决书上不认定为哪般?
(4)家属没见钱,不谅解我们的责任是因为卢未长非法霸占(不是我们没赔钱),是因为你法院接案而没接钱,为啥要把卢未长和你法院的责任算在亢小伟头上啊?
呜呼!人民的中国,找了有关单位无数次,除了扯皮还是扯皮,我看没哪家单位能为我们、也为受害人的残疾家属主张权益的(直到现在,卢未长还霸占着10万元钱,同时还把受害人的女儿占),
联系人:亢省伟(一个义务美化校园15年,现在在他们眼里成了刁民,简直快被他们逼疯的无权、无钱、无势的乡村教师),
电话;1583794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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