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粮食局二库的退休职工,以前每年过中秋和春节,企业都会给我们发一些福利,而且仓库在卖给私人的时候,都提留了退休人员的管理费用给之丰公司,据说按每人每年100元提了10年,现在新公司既然不发给我们福利了,就把我们的提留费用还给我们自己吧,我们以后也不用你们私人公司操心了。
回复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2-09-29 21:27: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说的第二仓库退休人员“提留的管理费用”,经核实根本不存在此项费用。2011年第二仓库在企业改制时,企业上报的改制方案中曾经有此项费用作为福利费,但上报后上级部门没有批准。因此不存在之丰公司克扣二库退休职工的福利问题。
洛阳市粮食局
2012年9月29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