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2-04-23 17:18:13
尊敬的网友:
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以下简称二库)本次改制时,共有内退职工198人,协保职工55人。根据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洛阳市粮食局〈深化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二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二库按照国家政策和洛阳市企业改革改制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这些人员,将其生活费和社保费进行测算后,从净资产处置收益中提取,交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洛阳之丰粮食有限公司)管理发放。对此,二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均有明确、详尽的规定。这两个《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目前已经实施。洛阳之丰粮食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二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安置这些内退、协保职工,成立有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内退、协保职工的管理,并按规定标准每月及时足额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保费用直至退休,确保其应有待遇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洛阳粮食系统改制企业的内退、协保职工的管理,都是严格按照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由原企业改制后成立的新公司管理。因此该诉求不能满足,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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