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缴纳契税的时间,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是否有缴纳的期限?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5-01-20 15:24:53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契税纳税期限由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20日内缴纳税款调整为纳税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所以只要是2014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缴纳契税,就不会产生契税滞纳金。具体办理按照是否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不一样,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地税窗口。联系电话:63917878。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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