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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再婚后,原子女都判给对方了,可否申请二胎,国家规定是可以的,洛阳可以吗
判给 可否 原子 夫妻 洛阳 对方 申请 规定 国家 问题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4-07-29 13:20:18
网友你好: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你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再婚夫妻再婚前均已生育子女的,无论子女判给哪一方,都不能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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