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第二学期涨价基础上
让提前交三个月学费
日前又通知下学期要再涨五十
这样“科学发展”有没有依据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4-06-16 11:58:09
网友:你好!
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白马集团幼儿园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13]11号)规定,市级示范性企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600元/生/月。如超出以上收费标准,你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