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1101105706676

兰溪二期车库电动车乱停乱放,有安全隐患

网友1615390

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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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洛阳市老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我是洛阳市老城区畔山兰溪(二期)小区的一名业主,洛阳市泽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长期漠视消防安全、对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整改不力、不作为的行为,依法提请贵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自2025年8月13日,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小区物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小区存在“地下车库机动车位电动车停放混乱”及“地下车库单元入口处停放电动车”等问题以来,已近三个月。然而,物业公司并未进行有效整改,上述区域的电动车违规停放现象依旧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丝毫未减。

该物业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多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1. 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电动车停放在地下车库单元入口处,直接堵塞和占用了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2. 明确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我小区属于高层民用建筑,地下车库单元入口是连接住宅单元的核心通道,性质上属于“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组成部分,在此停放电动车于法不容。

3. 明确违反《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物业公司对长期存在的违规停放问题疏于管理,未能履行其法定职责,是典型的不作为。

鉴于洛阳市泽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行政整改通知后仍不履行其法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公共安全风险持续存在,其行为性质极为恶劣。

为此,恳请贵单位:

1. 立即对畔山兰溪(二期)小区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电动车违规停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等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责令该公司立即彻底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生命重于泰山,法律不容挑战。望贵单位依法履职,严肃查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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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问题不容忽视,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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