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027214926268在极氪4S店买车店方承诺置换补贴没申请下来,我要维权

网友161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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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车及补贴承诺经过:2025年9月20日,本人在贵店(洛阳提车点)咨询购买新能源汽车,因本人名下无车,家人名下有车销售顾问建议将车辆登记在家人名下,声称“家人名下有符合年限要求的二手车即可享受1.5万元置换补贴,并承诺补贴可以直接抵扣车款”,未告知补贴对车辆使用性质(营运/非营运)的限制,也未核实家人名下车辆实际属性。当日本人按销售核算价格(未抵扣1.5万元补贴)支付全款210901元,贵店开具了衢州地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告知补贴需自行在申请后发放到个人账户。
2. 补贴申请失败原因:后续按要求申请衢州新能源置换补贴时,因家人名下车辆为营运性质,被补贴受理部门明确拒绝(依据《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细则》,营运车辆不符合补贴条件),导致1.5万元补贴无法兑现。关键遗漏告知:销售仅提及“车辆登记年限”要求,未任何告知“补贴对车辆使用性质(营运/非营运)有限制”,也未核实家人名下车辆实际属性。
3. 发票开具违规问题:本人在洛阳提车、与洛阳提车点达成购车合意并支付全款,贵店却开具衢州地区发票,违反“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税务规定,且该发票未实现“衢州申请补贴”的承诺,反而因车辆属性问题导致补贴落空,给本人造成直接损失。
4. 4S店后续态度:沟通中贵店称“厂家此前出现过类似问题,投诉无用”,拒绝承担责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及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4S店未全面告知补贴核心限制条件未履行告知义务(车辆使用性质),构成知情权侵害。
2.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销售商品应向购买方开具合法合规发票,贵店跨地区开具发票且未实现承诺用途,存在违规且违约。
3. 《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细则》(2025年)明确规定,置换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需为非营运乘用车,销售顾问作为专业从业人员,未掌握政策核心要求,属于履职不当。
4. 销售顾问作为专业从业人员,未核实补贴政策完整要求、未向消费者全面提示风险,属于销售误导履职不当,其行为后果应由4S店承担。
3. 购车时价格计算中已实际抵扣1.5万元补贴,未形成事实上的补贴承诺,因店方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补贴无法兑现,应补足该笔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