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026174446968洛发改(2018)2号文件具体怎么规定景区停车收费

网友1383262
202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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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发改(2018)2号文件,龙门石窟,关林庙,白马寺三个景区停车场,小型车辆按次收费10元一次。但此规定中的景区停车场范围有多大?景区周边的停车场都按此标准收费吗?
例如,汉魏洛阳故城博物馆停车场,原来收费3元一次。之后把停车场改名叫白马寺P6停车场,就执行十元一次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停车场名称只要含白马寺就按照洛发改(2018)2号文件收费,如果在市区设置一个白马寺P100停车场是否也要按照标准收费?
回复部门:发改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多次拨打您留下的联系电话,提示为空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没有单独批复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景区停车设施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18〕2号)要求执行统一收费标准,即“7时-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计费”。
若您发现停车设施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
您好!我们多次拨打您留下的联系电话,提示为空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没有单独批复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景区停车设施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18〕2号)要求执行统一收费标准,即“7时-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计费”。
若您发现停车设施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
一个人的硕硕
网友1107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