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1022095809543

投诉御和府物业

网友1497306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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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御和府物业的投诉反馈

一、投诉事由

1. 家具送装押金争议:10月21日,我家家具送装时,送货人员被小区保安拦下,要求缴纳押金并出示相关凭证方可进入。我立即致电物业咨询,工作人员仅回复“规定如此,不交就进不了,没办法”,当我质疑合同中是否有相关条款时,对方含糊其辞,还称“嵩县各个小区都是这样”;我进一步要求出示相关条例(此前仅听说过装修押金、上料押金,未听说家具安装需交押金),管家虽表示“有条例”,却拒绝先让送货车进入。因担心堵在门口耽误事,我提出转账交押金,让车辆先进入,后续再将条例拍照发我,物业仍不同意,坚持要求送货人员到办公室交费领凭证。送货人员明确表示“跑遍嵩县小区,从未见过这种规定”,无法配合。我再次与物业沟通后,对方才妥协,允许我转账并向保安出示转账记录,车辆才得以进入。

2. 房屋漏水处理与条例承诺未兑现:家具装好、押金退还后,我发现未入住的新房存在漏水问题(此前一个月未开过窗户)。物业陪同工程部人员查看后,答复“可能是窗户外侧胶条渗水,过两天来补胶”,我对此表示认可。下楼后,我追问上午承诺找的“家具安装押金条例”,管家称“有别的事在忙,没顾上找”。此前10月21日上午11点,我曾致电物业,电话接通后喂了两遍无人回应,其他工作人员告知“管家正在给你找条例”,但直至当天下午4点,仍未收到条例照片,反而以“忙”为由推脱。

3. 后续沟通无果:10月22日下午5点02分,我通过微信再次要求管家“务必当天找出条例发给我”,但截至10月23日上午9点30分,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二、关键质疑与法律咨询结果

我就上述情况咨询律师,律师明确表示:合同中未约定“家具安装押金”条款,且该规定未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属于物业单方面口头规定,应属无效。但物业始终斩钉截铁称“有条例”,与其含糊推脱的行为矛盾。此外,后续管家提及“若业主亲自领人送装,可免押金,只需物业派人陪同上楼”,我质疑为何10月21日上午电话沟通时不告知该方案,对方仅以“我是打工的,公司规定必须交押金”回应,当我再次要求出示规定及制定主体时,管家低头不语,未作答复。

三、诉求

1. 请物业立即找出“家具送装需交押金”的相关规定条例,进行公示并转发至各楼栋业主群,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如果没有,请立即取消对业主的这一项规定。并承诺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对业主单方面的口头规定。

2. 对各楼栋管家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意识,要求其积极配合业主解决合理诉求,避免出现“承诺不兑现、推诿扯皮”的情况。

四、补充说明

业主已按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双方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非“业主使唤免费劳动力”。物业公司不应以未经合法程序制定的“条条框框”约束业主,此类不合理规定既违背合同约定,也损害业主权益,希望物业正视问题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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