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明码标价 核查物业公司进驻居民小区合法性

网友1433335
2025.10.17

感觉回复!根据回复内容,有以下问题恳请县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一、回复内容“该公司公布了收费项目及标准,项目:综合服务费:0.19元;公共秩序维护费:0.10元;共同设施维护费:0.57元;公共区域保洁费:0.07元;公共区域绿化费:0.07元;合计1.00元”。从上述回复内容看,物业公司只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没有公示计费单位,应为明码标准不规范;另外,该公司进驻小区不是一两年,请有关单位落实该公司公示的信息是否为临时所为,并对多年来公示不规范的行为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关于反映的该公司进驻紫竹二期的合法依据及流程、指导紫竹二期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县房管等部门是否按相关要求已派人予以调查核实、与业主或业主代表见面沟通等?
恳请对上述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