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1016223321885

请问相关部门回复问题

网友565038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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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们这次的回复:网友您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严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好,那为啥我的判定为接打电话,自己打脸自己?

按照你们说的,我算是观看电视,请问观看1秒还是2秒,现在都提倡人性执法,这是治老百姓啊还是服务老百姓?

  回复部门:公安局
网友您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严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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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120
驾车拨打电话就要狠狠罚。别等你出事了才哭天抹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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