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正常行车被不明物体击碎挡风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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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9月21日,驾车行驶至宁洛高速上711公里处(洛阳市伊川县辖区内),前挡风玻璃被飞来石子击碎挡风玻璃。当日,事后到高速交警报案并出具了事故证明。我们从9月21日就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路程。9月21日打122电话联系上交通部门工作人员,我们将遭遇问题沟通后,该工作人员又推送了洛阳腾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接。9月23日加上微信后,该工作人员先是告知我们其领导请假,下周一(9月29日)返回才能处理。10月1日联系后,该工作人员发送一张截图(见照片)大概意思是节后能处理。10月8日我们发消息就没得到回复。10月9日我们将维修凭证和相关发票发给该工作人员,但一直没有回音,直至打到第7个电话,后我们按照要求将事故证明和行车记录 仪内容提供给对方。10月10日联系后对方说还要等等。10月11日打电话3次均拒接。10月13日打电话2次均拒接。10月15日对方告知我们他们高速公路正常养护,不属于他们责任,我们请求提供相关证据,对方告知我们无权查看。交通局作为全市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理应对正常行驶车辆安全负有责任。请求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和我们对接处理该事故,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保障我们的财产权益。

网友您好:经核实该事故属于单方事故,高速交警一大队已出具事故证明。如果您对赔偿等问题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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