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1013170609569

关于中骏雍景湾暖气问题的投诉

网友1239241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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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事由

开发商与热力公司因欠款纠纷,导致小区暖气管道工程停滞未完工,业主自交房后连续多年无法正常通暖,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二、基本情况

中骏雍景湾小区由宜阳福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业主均已按购房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购房款(含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并于2022年底至2023年一季度陆续收房。根据购房合同及开发商承诺,小区应配套集中供暖设施,且需在交房后首个供暖季实现正常供暖。

经查,开发商与宜阳县热力公司签订的《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协议》总价为5186万元,截至2022年6月仅支付3387万元,剩余1799万元未结清。2022年6月,开发商开具的1200万元半年期贴息商票到期后无力兑付,热力公司随即停止暖气管道后续施工,导致小区至今未完成供暖设施建设,业主无法享受集中供暖服务。

自2022年起,业主多次通过现场沟通、书面反馈等方式向开发商、热力公司及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均未得到有效解决。开发商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处理,热力公司以开发商欠款为由拒绝复工,双方纠纷已导致业主连续两个供暖季受冻,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三、投诉依据

1.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商品房现售需保证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未按约定完成供暖设施建设,已违反合同义务及法定交付标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条规定,供热人应按国家规定和约定安全供热。热力公司因第三方欠款拒绝履行供暖设施建设及供热义务,违反法定义务及公共服务属性要求。

3. 业主已履行购房合同全部义务,支付的购房款包含供暖配套设施费用,依法享有正常使用配套设施的权利,不应承担开发商与热力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风险。

四、投诉请求

1. 责令开发商立即与热力公司协商解决欠款纠纷,7日内制定明确的还款及工程复工方案,确保2025年供暖季前完成暖气管道全部施工。

2. 督促热力公司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暂停以开发商欠款为由阻碍工程施工的行为,配合推进管道建设及供暖调试工作。

3. 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业主因无法供暖产生的额外取暖费用(电暖器购置、电费等)及精神损失。

4. 建立专项监管机制,定期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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