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1013091753542

中州东路枣园村路未设置逆行标志仍开具罚单,处罚不当

小white90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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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源于近期在中州东路枣园村路路口因交通标识缺失导致误判逆行、被开具罚单的经历,且发现并非个例,希望能引起重视并妥善处理。

10 月某日,我驾车前往白马寺,按以往行驶习惯行至中州东路枣园村路路口时,计划右转进入该路段。当时路口红绿灯显示为常规圆形信号灯(原灯),但整个路口及周边未设置任何 “禁止逆行”“单向通行” 等提示标牌或指示标识,导航过程中也未发出 “前方路段需注意逆向行驶” 的提醒。基于对路口标识的常规判断,我完成右转操作,后续却收到了 “逆向行驶” 的处罚通知,对此我深感不解。

在得知被罚后,我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近期已有多名市民因同一地点、同一原因被处罚,且不少人已尝试反馈该问题。这一情况充分说明,并非驾驶员存在主观违规意愿,而是相关部门在该路口的交通标识设置上存在明显疏漏 —— 既未提前规划完善的指引标志,也未在信号灯周边补充必要的警示信息,导致驾驶员难以准确判断通行规则。

交通执法的核心目的是规范通行秩序、保障道路安全,而非单纯以处罚为手段。当前该路口在标识缺失的前提下,对驾驶员进行 “顶格处罚”,本质上是将部门前期工作不完善的责任转嫁到群众身上,不仅容易引发驾驶员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也违背了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的执法原则。

同时我建议:

立即完善交通标识设置:增设清晰的 “单向通行方向”“禁止逆行” 等指示标牌,并同步优化信号灯周边的辅助提示信息。

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处罚记录:对于在该路口标识完善前,因标识缺失导致的 “逆向行驶” 行为,建议将已开具的罚单撤销或改为 “警告教育”,不再计入违章记录;真正做到 “先指引、后执法”,让执法更具公信力。

  回复部门:公安局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该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显著、齐全,还请网友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提示行驶。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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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邑市民
你再去看看肯定有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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