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龙区物业服务中心凭借工作通知禁止辖内小区安装充电桩

网友876700
2025.09.29

省厅就该文件已做出解释,物业是需要配合业主提供申请资料的,洛龙区物业服务中心消极回应,不担当不作为,普通百姓都能问到的解释,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竟然误导辖内物业不为业主提供申请材料,服务态度恶劣拒不执行省厅文件

经核实,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豫政办[2025]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第十条: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向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申请报装;以及第十一条:在居民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过程中,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我单位从未明文通知禁止辖内小区安装充电桩,诉求人可走司法程序予以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