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县民政局拖欠企业项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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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我公司于2023年3月6日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新安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智慧用电项目》公告的要求报名及投标,于2023年3月16日投标,有幸中标并取得中标通知书,于2023年3月23日与新安县民政局签订合同,合同额148900元。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且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2023年5月10日向新安县民政局开据全额发票。但是截止2025年9月29日应付的项目款分文未付。
我公司多次去新安县民政局反映此问题,迟迟不予答复,工作人员推诿扯皮,一拖再拖,内部支付流程至今未完成,望尽快履行支付流程,结清欠款,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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