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923231542958

宜阳摩天一品小区楼顶漏水一直未解决

网友1611618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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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宜阳县住建局:

本人是洛阳市宜阳县鑫基摩天一品小区1号楼1单元3204室业主,现针对小区物业公司(洛阳鸿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人房屋顶楼漏水问题长期不作为、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一事,正式向贵部门举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漏水及报修基本情况

本人房屋为小区顶楼,自2024年10月2日起,当时就和物业沟通,但并未说明,维修计划,2025年到今天又陆续出现窗边、卫生间漏水问题,雨天漏水尤为严重,已导致室内墙面起皮、墙皮脱落,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与房屋质量。2025年7月17日,本人通过微信及电话双重方式向洛阳鸿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修,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承诺进行修缮,但修缮后漏水问题未得到解决。此后,本人于2025年9月初再次催促物业处理,截至本举报信提交当日,物业既未协助本人及小区相关业主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未给出明确的维修时间、方案及责任说明,导致漏水问题持续存在,严重干扰本人正常生活。

二、物业不作为具体表现

1. 修缮未解决问题且后续无跟进:首次报修后虽上门查看并进行修缮,但未彻底解决漏水问题,且修缮后未主动回访、跟进整改效果,直至本人再次催促才被动回应。

2. 迟迟不履行维修资金申请职责:因房屋已过保修期,需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漏水维修问题,但物业拖延,未按规定协助组织业主发起申请、公示流程,未履行法定管理职责。

3. 对业主诉求推诿搪塞:本人多次就维修进度、方案沟通时,物业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未主动向业主反馈工作进展,态度消极敷衍。

三、举报诉求

1. 恳请贵部门立即督促洛阳鸿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人房屋漏水问题重新核查,明确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维修责任主体,并要求其在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及实际维修工作,确保漏水问题彻底解决。

2. 恳请贵部门对洛阳鸿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次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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