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有老师私自收取家长钱款

网友1599209
2025.09.21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杨某帆老师私自收取家长钱款,共计507.3元,此款未经教育部门报备审核,来路不明,该笔钱款并非自愿向教师支付,老师威胁家长向其转账,依据《国家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借此谋取利益,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并且退还所支付的全部费用!请教育局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本人会向中央信访办、省教育厅持续反映维权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