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918002136583

新安县碧桂园物业拒不出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

洛阳左千户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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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物业以物业没有义务和法规要为由,拒绝为业主开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住建局也不熟悉国家政策条文,支持物业此做法(有录音,可提供,物业,住建录音均有,消防合格和电容足够均有录音和材料)。

众所周知《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是新能源车主向国家电网申请充电桩接电的必备提交材料。没这个证明,根本无法进行完成新能源充电桩电表的申请工作。整个充电桩安装过程根本无法开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在2016年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在附件中规定,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安装家用充电桩确实需要物业出具同意安装证明。住建部门作为通知的发布单位之一和物业的主管单位,有职责义务责令敦促物业开局具体《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附件部分内容见图片)

《通知》第六条规定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而出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是安装充电设施的第一步,也是配合的关键。

  回复部门:新安县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住建局调查反馈如下:根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洛人常【2023】84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等三个决定的通知》《新城管委会(2023)2号,新安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_2025年》,文件应符合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计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因该小区不符合相关规范,建议您到公共充电桩充电。

12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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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11011
洛阳市新安县碧桂园物业极其不负责任,对于业主是坑蒙拐骗,开始用各种理由阻挠新能源安装,说什么消防分区,电容等各种毫无相干的理由阻挠个人安装,没有承担自己该尽的义务,还有暖气方面,也是各种忽悠,今年推明年,明年推后年,没有切实实施计划,对于业主不是服务,是做威做福,背后到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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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57375
啥也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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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6805
改标准只对标准生效后新建小区做强制性要求,标准前没有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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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11072
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回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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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11054
安装个充电桩,推过来推过去,一会说这个不行一会说那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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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左千户
已经因为这件事情投诉过好几次了,请用正规的盖章文书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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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左千户
新安县政府,就会无理取闹,能不能装充电桩,下一个正规的通知都不敢吗。回复是请用政府红头文件,能就是能,不能就是不能政府说话要用正规的公文,不是说几句话就行敷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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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11020
新安县碧桂园收的物业费最高,服务质量最差。收着车位管理费,确不让业主安装充电桩,态度也极其恶劣。希望有部门能为群众多办些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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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11029
新安县碧桂园物业刁难所有业主,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已入住近两年业主的新能源车无法充电,不让安装充电桩,百姓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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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11001
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国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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