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启动强制追缴程序

网友1610495

2025年4月7日我在伊川县同步提交了补缴2012年7月~2016年13月社保稽核申请和确认2012年7月~至今与伊川农商行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向社保稽核处单独提交的资料有2012年7月~2018年12月对公户工资流水,期间工牌、工作服、工作照片等,个人荣誉证书一张,证人证言1份、视频影像资料两份。
5月22日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举报信访,要求补缴2012年7月~3016年12月公积金,给公积金提供的也有相关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
7月21日仲裁裁决书上写明2012年7月~2018年12月我与农商行有事实劳动关系,7月29日、8月7日伊川社保稽核、公积金中心分别向伊川农商行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给我补缴2012年7月~2016年12月社保,可是,伊川农商行在9月1日却以我不服仲裁已经起诉到法院为由,拒不执行为我补缴社保、公积金的行政通知,我是举报信访,不需要单位配合补缴,我要求社保稽核、公积金部门启动对伊川农商行2012年7月~2016年12月漏缴社保、公积金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查证属实后启动强制追缴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