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50907114935412

栾川县合峪镇、狮子庙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网友1466780

202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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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狮子庙,总包单位河南省盛普建筑有限公司,将街道改造项目部分工程分别承包给王某,李某2022年6月份我们进入工地,具体工作是广告牌与二级屋檐改造制作安装工作,大家都是流血流汗,严核认真的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定安装安,2022年年低完工。我们十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三十多万(不包括材料费)事后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末付至今,现已长达三年之久。在此三年的衬薪路上,我们吃尽委屈,苦不堪言。我们一直向介绍并带领我们干活的王某(合峪镇街道),李某(狮子庙街道)讨薪,他们总是以政府项目款没有落实为由,不给我们付工资。况且在他们得到部分工程款后,单方直接截扣,或转发给其他人。至始至终,我们十名农民工末得到分文工资款。我们做为家庭顶梁柱,全家老小,老人赡养,孩子上学,家庭基本开支全靠我们在外圢工维持,我所挣的血汗钱却迟迟拖欠不予给付。我也曾向合峪镇,狮子庙,总包单位河南省盛普建筑责任有限公司,分包人王某,李某,不断申请讨要,他们相互推诿,扯皮,找各种理由不予正面解决问题,导致拖欠工资一直不发分文。我们作为农民工不懂,也不明白,他们之间的事,我们只是实际付出劳动者,理应你们三方支付我们的工资款的。据查,“民工次友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或者施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速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费,施工总包单位乜不得因争议不按规定代发工资。

第十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或者施工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包单位清偿。

现在国家针对安民工我舌一系列优惠政策制度,合理的保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请求上级职能部门及领导能彻查深究针对我们长期讨薪无果问题给予快速,合理解决。

  回复部门:栾川县
一、关于诉求人反映在合峪镇干活的欠薪问题。经查,盛普公司中标合峪镇街景改造工程,反映人跟随王**在合峪镇分包部分工程(王**为具体负责人,反映人具体施工部分工程),盛普公司与王**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王**对盛普公司结算量不认可要求单独结算,目前正在准备相关资料;盛普公司反映为王**进行担保借款,目前王**还未归还借款,并且同意王**单独结算。因反映人属于王**施工队,所以盛普公司无法对反映人工程量单独结算,且之前盛普公司付给王**部分工程款项(按照盛普公司计算已经付清),但王**并未支付给反映人,王**表示在单独核算拿到后续工程款后,再付给反映人。根据目前调查结果,反映人反映情况属于其与王**之间的经济纠纷。合峪镇多次协调,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反映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关于诉求人反映在狮子庙镇干活的欠薪问题。经查,盛普公司中标狮子庙镇外立面改造项目,反映人带领一班人跟随李*在狮子庙镇分包部分工程(李*为三包负责人,反映人具体施工门头安装部分工程),薛**是二包负责人。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盛普公司已于2025年1月28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拨付一部分资金给薛**,然后又拨付给李*,有截图凭证,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于李*和反映人个人之间经济纠纷,狮子庙镇已经积极调查协调,仍无法解决,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次与您电话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合峪镇:66678123;狮子庙镇:66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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